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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台协垒球队 组织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條 为了更好的服务台商﹐协助无锡市台协做好服务台商及台商家属的工作﹐成立无锡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垒球队。
第二條 球队名称:无锡台协垒球队。(以下简称垒球队)
第三條 垒球队隶属市台协的一个台商自愿聚集起来的组织﹐是非注册的一个组织。
第四條 垒球队接受市台协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條 垒球队主要活动地点在:无锡市东北塘中学(有偿提供场地)
第六條 垒球队以推广垒球运动,提倡户外健身风气,提升台湾同胞及其眷属的生活品质﹐连络台湾同胞感情,发扬合作精神为垒球队创队宗旨。
第七條 垒球队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第二章 队员
第八條 凡生活在无锡市的台湾同胞及其眷属﹑不分男女﹐对垒球有兴趣及专长者即可申请入队。缴纳队费者﹐皆为垒球队基本队员。
第九條 非无锡市的台湾同胞及其眷属身分者,對球隊有特殊貢獻者,經由球隊幹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者,可申請入隊。
第十條 竞赛规则﹑训练计画﹑队员服装﹑队员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及通讯手册等事项由干部会议召开制定。
第十一條 垒球队队员应有之权利义务如下:
1. 参与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2. 提出议案。
3. 参与队团各项活动。
4. 享受队团所提供之各项福利。
5. 宣扬垒球队宗旨﹐协助推展队务。
6. 签署队员公约并严格遵守队员公约。
7. 服从队员大会决议。
8. 缴纳队费。
9. 自费制作一套球队统一定制的球衣﹑球裤﹑帽子。(球鞋及手套因属个人装备,故请自备)。
第十二條 垒球队队员资格取消如下:
1. 队员连续半年不缴纳队费。
2. 违反本规范﹐损害垒球队名誉和利益或长期不履行队员义务者。
3. 取消队员资格须提报干部工作会议讨论﹐须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出席﹐超过三分之二出席人数以上同意方可执行。
4. 凡经退队者一律不退还队费。
第三章 组织
第十三條 垒球队组织设置如下:
1. 领队一名:当届市台协会会长或经推选其他干部为领队。
2. 队长、副队长各一名,由队员选举之,队员大会表决通过后﹐任期二年,不得连选连任﹐但可以跨届参选。
3. 球队队长下设教练组﹑财务组(兼任医护组)、文宣组(兼任联络组)、器材组等,各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组长由队长提名经队员大会通过。副组长由组长提名经干部会议通过。
第四章 职权
第十四條 垒球队队员大会职权如下:
1. 选举队员大会主席。
2. 决定垒球队工作方案。
3. 议决讨论提案。
4. 选举罢免队长、副队长。
5. 修订垒球队规范。
6. 审查垒球队经费收支状况。
7. 拟定队费。
第十五條 垒球队干部会议召开及会议内容如下:
1. 根据垒球队宗旨推展队务。
2. 报告经费收支。
3. 安排活动时程表。
4. 临时动议。
第十六條 垒球队干部之职责如下:
1. 队长:对外代表垒球队召开会议,提名各组组长,一切活动之分配及协调工作。
2. 副队长:主动负责协助队长推展队务工作,队长不克执行任务时,代行队长职务,辅导各组推展工作,并协调各组负责队团对外函件及各项公告,须由队长连署盖章后,交由各活动组发布﹐协助各活动总务人员报帐。
3. 教练组长:设立球场规则﹐负责组织及训练队员打球技能﹐维持球场秩序。
4. 财务组长(兼任医护组):负责财务收支运用与管理,负责掌管垒球队活动经费审核及结算稽核,各组支费建立财务报表,负责财务收支平衡及发票收据之整理与保存,负责公布帐目并被质询。负责队费催收工作﹐负责垒球队运动伤害保健。
5. 文宣组长(兼任联络组):负责各项档案资料的存盘与管理及会议记录,并负责活动之美术宣传,负责垒球队各项资料(和会议演讲及活动)整理、保管与编号归档。撰写队员名册资料及汇编、协助刊编组资料搜集,负责撰写队员大会手册资料。负责对内及对外的联络工作。负责队员入队手续及工作。
6. 器材组长:负责垒球队各项器材,负责清点保存并在年度公布器材之汰换。
7. 垒球队干部均得视需要而组织队员参与及协助队务各项工作。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七條 垒球队之经费来源如下:
1. 队会收入
2. 台协会之补助金。
3. 活动结余费。
4. 各种捐款。
5. 其它收入。
第十八條 垒球队之经费支出:
1. 和球队活动有直接关联的支出﹐单笔支出在人民币500元以下;一个月累计人民币1000元以内的费用队长有权签署支付。
2. 超过前项金额的费用或与球队活动无直接关联的支出﹐由队长在干部会议上提出说明﹐须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出席﹐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人员通过连署始可动支或追认。
第六章 入队办法
第十九條 入队办法及程序
1. 凡生活在无锡市的台湾同胞及其眷属﹑不分男女﹐对垒球有兴趣及专长者即可申请入队。
2. 非无锡市的台湾同胞及其眷属身分者,對球隊有特殊貢獻,且經由球隊幹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者,可申請入隊。
3. 队员缴纳之队费。入队费:每年人民币1000元。(由入队日参与活动日起算)。
4. 填写【球员资料卡】﹐交给文宣组建檔管理。领取球队章程组织﹑规章等资料。
5. 缴交会费给财务组。
6. 到器材组领取服装。
7. 到教练组报到。
第七章 队员公约
第二十條 队员公约
1. 练球日订为每周日下午13:00﹐若时间须调整由教练组决定。
2. 如遇国定假日﹐增加练球次数。(由教练组决定)
3. 应遵守球场规则﹐服从教练指挥﹐以维护球场安全。
4. 队员到场后﹐由教练组指导进行暖身﹑守备及打击训练。
5. 请依照通知时间准时到达球场。
6. 球赛当日﹐请穿著球队统一的球衣。
7. 未能参赛者﹐如出差﹑探亲等﹐请在三天前以书面或电话通知教练请假。
8. 教练应指定人员纪录队员出席及出场状况﹐年度由干部会议提名有特殊表现或对球队有特殊贡献者申报市台协会﹐由市台协会公开表扬。
9. 欢迎各队员邀请亲朋好友参加球队活动﹐适时邀请入队。
10. 未尽事宜请提供建议提交干部会议讨论。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條 每年定期召开一次队员会议(由队长订定日期时间)。
第二十二條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干部工作会议(由队长订定日期时间)。队长视情况需要得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條 规范经由队员大会通过,并呈送市台协会审查,经市台协会主委核准后由队长公告实施。修改或废止时亦同。
市台协会主委签署 垒球队队长签署